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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门源:诉前调解“过滤器”活性十足

来源:门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7-29 09:47:00

  7月20 上午,门源县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调服务中心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两起涉案金额达103万元的民事纠纷案件,高效便捷为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纠纷。

  门源县仙米乡村民蔡某与白某某2018年合伙到陕西地区的陇漳公路进行砂石料供应工程,到2018年底工程结束,白某某应向蔡某支付各项材料费等款项70万元,但白某某以各种推辞不予支付,蔡某诉至法院。调解员们了解事情原委后,得知两人是长期合作伙伴,为避免伤了彼此和气,在调解员释法说理的努力下,最终两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白某某将分两期并于两个月内完成所欠款项的支付,一起70万元的经济纠纷案件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内调解完成,拿到法院出具的裁定书的蔡某又高兴又激动,直说政府为民服务的效率越来越快、越来越好了。

  门源县仙米乡谢某某、郭某龙将各自养殖的羊卖给东川镇郭某某,郭某某将羊贩卖后却没按照约定的日期给付两人的羊款分别是15万元和18万元。而之前谢某某曾在诉调服务中心申请调处过一起案件,知道诉调服务中心调处纠纷省时省力省心又省钱,这次经济纠纷,谢某某带着郭某龙直接到诉调服务中心申请调处。如同谢某某在诉调服务中心的感受一样,调解员们以案释法、以理服人,很快这起案件又在一个多小的调解下得到成功调处,下午一上班,两申请人便拿到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

  建立健全多元化诉调对接体系,引导纠纷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这是门源县探索和尝试的多元化解纷争的一条新途径,并一试而成,效果显现。近年来,在构建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指引下,门源县借力“枫桥经验”,探索诉调对接新机制,在“有事找法”的前端嫁接“有事找调”的过滤器,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事纠纷,经过调解组织过滤,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再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文书进行司法确认,案结了,事了了,人和了。这种实践,使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促进了和谐共处,协调了情、理、法的冲突,真正让老百姓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得到实惠,门源县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调服务中心成为群众解决纷争的首选。

  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以及社会调解力量的参与。门源县有着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良好经验基础,在司法改革浪潮中,门源又在全州乃至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诉调中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一些诉至法院的民事纠纷,经过诉前调解“过滤”,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之前,形成了一张活性十足的“过滤网”。与“对簿公堂”相比,诉前调解具有低成本、高效率、后遗症小的优势,符合民间长期形成的“无讼为贵、和为贵”的社会心理,同时,有效缓解了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依“调”止争,进而依“法”止诉。

  自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调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县人民法院裁定的诉调对接调解案件已达104件,调解标的额达261万余元,调解领域涉及劳动报酬、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土地流转、人身伤害赔偿等,而且都是案结事了,未延伸出“次生”纠纷。诉讼是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有效手段,但并不是唯一的手段。诉前调解,能够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缓解当事人之间剑拔弩张的紧张氛围,更好的修复社会关系,将原来带有强制性的“判决书”一改成了基于双方自愿与共识而作出的有了温度的“裁定书”,“判”改“裁”,不仅是一字之改,更是一种理念之改,和谐社会建设也就减小了难度。许多老百姓都在为诉调对接点赞,点赞这种改革让社会更加靠近了文明的“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