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相关内容
一、制定背景
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生动体现,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农民工依法维权工作,不断增强农民工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二、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意见。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明确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以赴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畅通协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要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工作机制,发挥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专业优势,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业务指导,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三是扩大法援范围,规范法援程序。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法律援助,推动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涉及劳动保障的事项纳入农民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着眼“急难愁盼”,用心用情服务。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免予核查经济状况,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的集体农民工欠薪案件,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于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有效赔偿的农民工,积极帮助申请司法救助;五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工作窗口工作。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织安排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有序为农民工提供基本法律援助。
三、文件施行日期
该文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