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的形式,胜利路司法所积极进行探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成立“普法小分队”,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1月8日,在鲁青公园开展“新春送法、法伴我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自身经历为切入点,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前期,司法所工作人员精心策划,制定培训方案,帮助确定普法主题、选取典型案例,提升他们的普法宣传技巧。
活动当天,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矫正对象分组深入鲁青公园。向过往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养老诈骗”宣传册和“西宁市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便民手册”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宣传资料40余份。活动现场,矫正对象积极与群众互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读法律条文,解答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无论是婚姻家庭纠纷,还是邻里矛盾纠纷,矫正对象都能运用日常学习掌握的法律知识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一种特殊教育方式,也是社会普法宣传力量的有效补充。通过亲身参与,矫正对象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增强自我约束和改过自新的决心。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成效,提升了公众对社区矫正的认知与支持。
今后,胜利路司法所将继续探索多元化的矫正教育模式,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与形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回馈社会,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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