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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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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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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宣传内容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四)深入宣传宪法,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五)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和工作职能,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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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安排
1.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公益普法短信。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2.在全省铁路、公交车站、长途客运站播放宪法、民法典公益宣传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青藏铁路公司,各市州党委政府
3.适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置顶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4.在“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全民普法答题活动。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5.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6.开展“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活动。发挥“青海普法”今日头条号的聚合效应,开辟#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专栏(话题发起指南见附件),推动各地各部门今日头条号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整体联动效应。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7.开展“‘典’亮生活 与法同行”民法典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征集作品展播活动。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8.开展“青风·法韵”篆刻作品和法治宣传优秀摄影作品展播活动。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9.开展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作品宣传推广活动。
责任单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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